與漁護署就修訂保護瀕危物種條例的會議
撰文:
香港爬蟲協會
2005/09/01
香港爬蟲協會代表於昨日 (2005年8月31日) 下午和漁農自然護理署的官員 (助理署長黎接傳先生、高級瀕危物種保護主任張智新先生、高級農林督察黃振剛先生等官員) ,就修訂《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草案》進行了一次提交意見會議。新草案施行後對飼養爬蟲動物人士的影響擇錄如下:
- 在現行法例下,任何人士管有被列入華盛頓公約附錄二內的品種 (除少數亞洲盒龜外) 作非商業用途,按例均須領有管有許可證。在新草案通過後,管有者將獲豁免無須領牌。
- 在新草案通過後,持商業管有證的業內人士可以同一張證進口多個品種,管有證會增設附頁以方便商戶填上不同的品種。
- 為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官員建議購買爬蟲動物的人士需向賣方清楚索取列明購買日期和品種學名的發票。
本會代表在會議上提交了意見,與及表示支持此項修訂建議,並會在稍後的立法局會議上表達相同意見,希望新條例盡快得到通過,有助減少本港非法飼養及售賣爬蟲動物的情況。 |